一、農民健康保險現金給付項目

二、農民福利津貼

政府為照顧老年農民生活、增進農民福祉於84年8月14日開辦,年滿65歲,申領時參加農民健康保險之農民且加保年資合計15年以上者。

(103年7月16日公佈)

相關連結:https://www.bli.gov.tw/0000006.html

三、農民退休儲金

四、新加入農、健保應具備資格條件

一、年滿15歲以上。

二、無農業以外之專任職業。

三、每年實際從事農業工作時間達90日以上。

四、全年實際出售自營農、林、漁、畜產品(以下稱農產品)銷售金額平均每人達30,600元以上,或為全年出售農產品達前開金額,投入農業生產資材平均每人達5,100元以上金額及出售農產品切結書。

五、未領有其他社會保險養老給付或老年給付者(含公保養老給付、勞保老年給付、國保老年年金給付、軍人保險退伍給付),但以本條例第5條之1加保者,其領取之軍人保險退伍給付,不在此限。

六、確未參加其他社會保險(公保、軍保、就業保險、勞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

七、實際耕作者:經中央農業主管機關所屬農業改良場認定於農業用地依法實際從事農業生產。

【新加入農、健保應檢附資料】
自有農地
  • 103.02.05以後請領有詳細記事之戶口名簿
  • 第一類土地登記簿謄本-都市計畫區請附分區證明書(農牧用地面積需為0.1公頃以上,林地0.2公頃地以上)
  • 身分證(正本)、農會存款簿、取款印章(保費委託扣款)
  • 申請前一年內開立之銷售農、林、漁、畜產品或投入農業生產資材之憑證二擇一
    ☐銷售憑證(新台幣30,600元以上/每人)
    ☐購買憑證(新台幣5,100元以上/每人)及出售農產品切結書
  • 申請前一個月內申請人正面入鏡之農地現況,不同角度照片二張4X6吋
承租農地
  • 103.02.05以後請領有詳細記事之戶口名簿
  • 第一類土地登記簿謄本-都市計畫區請附使用分區證明書
  • 承租契約書(正本)非公有地須經公證。(農牧用地面積需為0.2公頃以上,林地0.4公頃地以上)
  • 大佃農需檢附:大專業農資格審查核定通知
  • 身分證(正本)、農會存款簿、取款印章(保費委託扣款)
  • 申請前一年內開立之銷售農、林、漁、畜產品或投入農業生產資材之憑證二擇一
    ☐銷售憑證(新台幣30,600元以上/每人)
    ☐購買憑證(新台幣5,100元以上/每人)及出售農產品切結書
  • 申請前一個月內申請人正面入鏡之農地現況,不同角度照片二張4X6吋
【農民退休儲金應檢附資料】
提繳對象:
  • 未滿65歲之農保被保險人
  • 未領取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付
  • 本人親自攜帶證件辦理

檢附資料:
  • 身分證正本
  • 農會存摺、取款印章
  • 詳細記事戶口名簿
  • 土地所有權狀或承租契約書
【農民職災保險】
加保對象:
  • 實際從事農業工作之農保被保險人
  • 實際從事農業工作之第3類健保被保險人

檢附資料:
  • 身分證正本
  • 農會存摺、取款印章
  • 詳細記事戶口名簿
  • 土地所有權狀或承租契約書
土地謄本必須為10日內,如有任何問題請洽詢本會保險部 (03-8653101分機124 林小姐)